真信靠就不須證明

 ~細語甘霖~Daily Devotional~

12/31(四)

真信靠就不須證明

馬可福音16:16-18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默想:耶穌給門徒的應許,不是要我們拿來做為試探耶穌的依據。不斷地有人在糾結受洗不受洗的問題,以及如何受洗,也有人不斷強調說新方言,或按手在病人身上,卻少見人們強調要能拿蛇、喝毒物(也有人如此嘗試而喪命的)。耶穌的重點是要我們確認自己在基督裡的重生,告訴我們一個真正相信耶穌而獲重生的人,必定有祂的同在和保護,也可以奉祂的名有美好的事奉,經歷並見證神的大能和作為。但絕不是要我們專注在特定事物上,並以此證明什麼。那些試圖以某些事物作為證明自己有神能的人,反而是我們要小心察驗的了。

禱告:主耶穌,真心信靠祢,就不在乎人怎麼看我,而是在乎祢怎麼用我,也在乎我怎麼順服祢的命令。所以,願我能做每一件榮耀祢的事、更多造就人的事,也讓自己屬靈的身量更臻成熟。我並不需向人證明我是否屬靈,但我絕對要向祢表明有多麼愛祢。奉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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