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如此】向左走、向右走—單身,還是結婚?/侯仲原 傳道

  已屆適婚年齡卻仍未有婚姻對象的基督徒,是否就是有「單身的恩賜」呢?對於許多遲遲未能進入婚姻的基督徒,「上帝要我單身嗎?」這個問題,似乎無法避免地從心裡浮現出來。究竟《聖經》是怎麼說單身的呢?

《聖經》是怎麼說單身的?

  〈哥林多前書〉7章大概是《聖經》當中有關單身的教導最重要的經文了。而我們如何理解當中某幾節經文,可能會影響我們對整章經文的理解。例如:7章1節(本段下文未標註書卷之經文均指〈哥林多前書〉):「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和合本)。其實原文並沒有「我說」這意思,在較新的《聖經》譯本中已沒有這二字了。[1] 意即:這句話並不是保羅所主張的,正確的理解是: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中(即哥林多前、後書)要答覆幾個不同的問題,此處他只是引用了哥林多教會信徒在給他的信中所寫的話,以開始進入這一個主題。[2]

  此外,7章7-9節也可能會影響我們對整章經文的理解,保羅說道:「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在此我們需要釐清一個問題,保羅所說的「像我一樣」雖然是指著他「單身」的狀態說的,但為什麼「寡婦」要被特別提出來與「沒有嫁娶的」相提並論?

  按照許多學者的意見,保羅應該曾結過婚,[3] 然而當他在寫信給哥林多教會的時候,他已成為單身狀態(可能是喪偶,或是妻子因為保羅歸信基督而離開他,我們無法肯定原因)。因此「沒有嫁娶的」最好的理解是「鰥夫」,所指的是那些「曾結過婚,但再次單身的」,而非指「未婚的」。[4] 所以7章7-8節據此可譯為「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我對著〔鰥夫〕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5] 這解釋也使得上下文更合理,因為保羅在7章25節才開始談論從未結婚者(never-before married)的情況。

  保羅在此處的用意是鼓勵那些失去配偶的人,若他們能夠守節的話就好;但如果控制不了自己的情慾,那麼為了避免發生淫亂的事(7:2),他們倒不如結婚比較好。

  最後要提到的是7章27節:「……你還沒有妻子,就不要想娶妻。」以及7章32-34節:「我願你們一無掛慮。沒有結婚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令主喜悅;結了婚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讓妻子喜悅,於是,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和未婚的女子是為主的事掛慮,為要身體和心靈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讓丈夫喜悅。」(和合本修訂版,以下簡稱“和修”)上述這兩段經文大概是保羅書信中最明確鼓勵單身者維持單身的經文了,然而我們必須了解他鼓勵信徒單身的背景因素,以免誤解經文。

  在7章25-26節保羅說道:「關於未婚女子,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憫、作為一個可信靠的人,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安於現狀。」接著在7章29-31節說:「弟兄們,我是說:時候不多了。……因為這世界的局面將要過去了。」(和修)按照這兩段經文所顯示,哥林多教會信徒當時的社會很可能正在經歷重大的苦難。我們無法肯定他們當時所面對的艱難情勢到底是什麼,[6] 然而保羅的信息卻是帶著末世性的(參10:11),可以概括為:「在你們正經歷的艱難處境之下,誰還需要再加上婚姻的包袱?」[7]

  保羅建議哥林多教會在當時的處境下,信徒的婚姻狀態(marital status)最好保持現狀(7:26),已經娶妻的就不要想擺脫妻子,還沒娶的也不要尋求妻子(7:27),時候不多了(7:29),因為這世界當前的形態正在消逝(the present form of this world is passing away [7:31 NRSV])。基於「時間」和現今世界的「形態」正在消失的事實,保羅呼籲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要採取一個徹底的全新認知看待他們與世界的關係[8]:「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一樣;哀哭的,不像在哀哭;快樂的,不像在快樂;購買的,像一無所得;享受這世界的,不像在享受這世界(7:29b-31a [和修])。

  總結上述的討論,我們可以歸納如下:保羅鼓勵信徒單身是由於當時代的背景因素,在當時的處境下,保羅「吩咐」已婚的不要離婚;離婚的不要再婚,否則應該復合;喪偶的鰥夫、寡婦若能守節(不再婚)的話就好,但若禁止不住情慾的話就再婚,只是要嫁、娶在主裡的人(7:39)。以上都是《聖經》的原則,因此是「主的吩咐」(7:10)。

  但是對於那些從未結婚的人,保羅沒有清楚得到主的命令,而是提出他自己的意見(7:25)。保羅根據當時處境的艱難,因而採取一種末世性的眼光,「建議」哥林多教會的未婚信徒不要改變他們蒙召時的狀態。

獨身是神的特別禮物

  按照〈哥林多前書〉7章7節:「我願眾人像我一樣;但是各人都有來自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和修)所以,單身是神的恩賜(gift),結婚也是神的恩賜,是神出於恩典的賜予,無論單身或結婚都是神給予的禮物(gift)。然而「單身恩賜」並不是一種屬靈的特殊能力,比別人更能夠控制情慾;或是指一個人沒有情慾或是想結婚的念頭。「單身恩賜」是指一個人有從神而來的感動,自願為了神的國而不結婚,而這個人就是蒙了神的呼召以單身的身分承擔使命。[9]

  如果神呼召我們單身事奉祂,那麼單身的狀態就是我們從神手中所領受的恩賜,為的是能專心回應神的呼召。當神感動一個人為了神國的緣故不結婚或是不再婚時,神也必加添他(她)力量,能以面對單身的挑戰。[10]

婚姻是神的普遍旨意

  基督徒都很熟悉〈創世記〉中關於婚姻的經文——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雖然有些人對於這句經文做出不同的詮釋,但無論如何,「一個人獨居不好」這句話仍然是正確的——人必須活在群體中。基督信仰是群體的信仰,單身者或已婚者都需要活在群體中——教會。然而單位最小又最親密的群體關係就是夫妻關係了,要活在長久穩定的群體關係裡,應當將婚姻放在選項之中。

  今天的基督徒或許應該比保羅的世代更加有末期近了的感受,不是因為又過了近二千年的光陰,而是今日的世道更加險峻與邪惡,以及人禍、天災不斷。基督徒應當帶著末世性的眼光活在現今的世代,以保持儆醒的態度,隨時預備等候主的再來。但既然「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那麼在神所賜給我們的日子,我們仍應當採取積極的態度活在這世界。

  婚姻是神對人的普遍旨意,基督徒若沒有領受單身的呼召、自願為著神的國度不結婚的話,那麼應當考慮婚姻這個選項。即或是非自願的單身者(沒有合適對象),仍然可以積極地為將來的婚姻及目前單身的階段禱告,求神引導我們有智慧地將單身的日子發揮最大的價值,同時預備自己成為適合進入婚姻的人。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傳道書4:9)

結論

  與已婚者相比,單身者在時間和經濟上的優勢,使得他們可以為主擺上更多,服事更有果效,這在許多教會及福音機構中早已是普遍存在的事實。然而有些人拿耶穌當例子來肯定單身的價值,這卻顯得有些過頭了,此舉實在沒有必要、也不恰當![11] 如此恐怕過度地鼓勵單身。

  單身是神的恩賜,伴隨著呼召。婚姻也是神的恩賜,也伴隨著呼召。若神不喜悅單身者虛擲光陰,只追求滿足自己各方面的慾望,忽略了神的國度;那麼祂也同樣不喜悅已婚者忽視他們的聖召,就是建立基督化家庭,在婚姻、家庭和鄰舍中榮耀主名,並培育敬虔的兒女,以致他們能在下一世代服事主,為神作見證。

  你(妳)目前單身嗎?把你的生命奉獻給主吧!這並不是說你(妳)一定得成為傳道人,或是教會、福音機構的全職同工,而是把生命的焦點放在主的身上,分別時間為主所用,「以主的事為念、討主的喜悅」。

後語

  因刊物性質及篇幅所限,許多有關單身的議題無法在本文一一討論,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考以下所列的推薦閱讀書籍。《單身不賴,結婚更好》這本書的作者安.洛芙是一位著名的女性主義作家,好奇一位女性主義者為何會寫這樣的觀點嗎?本書推薦給單身的姊妹閱讀。


推薦閱讀

楊詠嫦。《單身路上的祝福——聖經的單身觀(增訂版)》。香港:播道神學院,2016。

安.洛芙(Anne Roiphe)。《單身不賴,結婚更好(Married: A Fine Predicament)》。蔡佩君譯。台北市:大塊文化,2002。

諾曼.萊特(H. Norman Wright)。《神啊,誰是我的理想伴侶(Finding Your Perfect Mate)》。羅育齡譯。台北市:宇宙光,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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