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教室】神所悅納的祭~合神心意的生命/文 亮 牧師


經文:創世記4:1-16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耶和華說:「你做了什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祢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祢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許多人對於創世記中,關於該隱和亞伯獻祭的事件感到不解,為何上帝看中亞伯的祭,卻不喜悅該隱的祭?以致有五花八門的假設和錯謬的解釋,誤導人以為上帝就是要動物流血的祭,或解釋為該隱的作物是給人的,亞伯養羊是專門要給上帝的!不要錯謬地詮釋聖經,特別是沒有說的、沒有資料的部分,如果要假設,也要合理的假設,我們不能做一個不合理的假設,然後自己解釋聖經的意思,除非聖經中有前例、有見證、有考據可循。但從創世記已有的部分,我們不知道人類為何開始獻祭:是出於耶和華的啟示?(聖經沒有說!)是出於人的懺悔?(聖經也沒說!)聖經也沒說獻祭的方式,沒有祭壇的形式,更沒提及對祭物的要求!所以,不能假設上帝喜歡流血,用後面的歷史解釋前面的事件。

  亞伯獻羊是理所當然,因為他是牧羊的,該隱獻土產也是理所當然,因為他是耕地的,這並非上帝悅納與否的關鍵。我們可以確定一件事,顯然他們並非第一次獻祭,如果他們是第一次獻祭,神沒有教導就責備祭物的內容,那麼顯然是神太過嚴厲或太不合理。但如果不是第一次獻祭,那麼為何該隱這一次才被責備?聖經給了我們清楚的答案:「你若行得好……」,該隱因為「行得不好」讓神不悅納他所獻的祭,可能是他的心態不好,可能是平常的行為就已經跟罪惡扯上關係,所以上帝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亞伯與該隱獻祭蒙悅納與否,是出於他們生命的光景,關乎他們平常生活的所思、所想、所做、所為,並不應該是在於獻祭這件事。摩西時代的以色列百姓在神面前被賜福與被審判的關鍵,也不是因為他們的獻祭,而是在於他們的生命:「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記上15:22)那麼,到底神所悅納的祭是什麼呢?從亞伯與該隱的事件中,從該隱的身上,我們可以看到幾個神所要教導我們的功課:

一、不要作一個脾氣暴躁、情緒失控的人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世記4:5, 8)我們的情緒是上帝賜給我們與生俱來的一部分,但上帝告訴我們,情緒是可以透過我們的理性操練,得到合宜的管理;而且,祂自己給了我們榜樣:「因為,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詩篇30:5a);「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出埃及記34:6b),所以控制情緒是我們必須要學習的功課。

  上帝從來沒有說我們不可以有情緒,但祂也告訴我們,絕對不可以放縱自己的情緒,特別是怒氣:「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以弗所書4:26)在Bill Gothard的真善美課程中,形容怒氣就像原子彈,一瞬間爆發的力量驚人,但破壞力絕不只那一瞬間的死傷慘重,其後患更是無窮。要想避免因怒氣帶來的破壞和殺傷力,就要學習如何解決憤怒,而解決怒氣的最佳方法就是「饒恕」。饒恕的關鍵是知道自己欠上帝更多,如果上帝跟我們追討我們所有的過犯、得罪祂的事情,或是祂因此而發怒,那我們根本承擔不起。所以,不要因我們的怒氣去惹動神的怒氣,因為耶穌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福音6:14-15)

  該隱只是因為獻祭沒有被上帝「看中」而非被上帝「懲罰」,就任憑情緒和怒氣全發,變了臉色,他把上帝當作什麼呢?該隱不但沒有因為自己的問題感謝上帝的憐憫,卻向上帝發怒氣,似乎是想達到一種情緒勒索的目的,希望上帝因著他的發怒、變臉,看上帝會不會因此說:「好好好,不要生氣,你做得很好,我悅納你的獻祭,好不好……。」不要任憑宣洩你的怒氣和情緒,也不要試圖用情緒去掌控局面,或是用情緒去勒索人,那都不是上帝所悅納的事。神告誡我們,一個輕易發怒、脾氣暴躁的人,要盡量遠離他,因為那樣的人,對自己和他人一點益處都沒有:「愚妄人怒氣全發;智慧人忍氣含怒。」(箴言29:11);「暴怒的人挑啟爭端;忍怒的人止息紛爭。」(箴言15:18);「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箴言22:24);「好氣的人挑啟爭端;暴怒的人多多犯罪。」(箴言29:22)不要落入該隱的問題,步上他的後塵,讓我們透過基督的愛,學習饒恕的功課,遠離憤怒和情緒的放縱,討神的喜悅,使我們的敬拜、禱告可以達到祂面前~我們不可能一邊獻祭,一邊心懷著惡念、忿怒啊!

二、 不要作一個說謊者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創世記4:9)該隱明明知道亞伯在哪裡,卻宣稱不知道。這讓神非常地不悅,雖然,當時似乎也沒有頒布律法,認定說謊需要受什麼樣的刑罰,但是我們可以確信的是「說謊」絕不是從神而來,在神的本質(屬性)中沒有謊言,所以神不會創造我們有說謊的本能,因為神的屬性是真實(Truth)、信實(Faithfulness),「神非人,必不致說謊。」(民數記23:19a;「……神絕不能說謊」(希伯來書6:18a)但如今,人有說謊的本能,是因為罪惡的影響,是從撒但而來的敗壞:「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牠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牠心裡沒有真理。牠說謊是出於自己,因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福音8:44)如果我們能夠想像,相信該隱也絕非第一次說謊,因為,完全看不出來該隱說謊之時會害怕。亞當、夏娃第一次犯罪之後,就向神躲藏,因為看見自己的罪就懼怕神,但顯然該隱並不怕神。該隱像極了一個被寵壞的孩子,或許是因為犯罪(行得不好)並沒有立即受到上帝的刑罰,導致他對上帝的反應和態度,可以那麼理直氣壯地發洩自己的情緒,甚至可以任意妄為地殺人。

  上帝不要人們說謊,因為那是「與神為敵」的生命,是撒但的特質,因為一個屬神的人應該是:「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譯:就是從惡裡出來的)。」(馬太福音5:37)所以保羅勸勉我們:「你們從前與上帝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祂為敵;但如今祂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歌羅西書1:21-22)違背真理的法則,就是與神為敵(與世俗為友,認同撒但的邏輯),那將會使我們的思想變得錯謬、被罪惡影響,導致我們遠離神。神不喜悅我們的生命中充滿了敵對祂真理的思想和意念,祂希望我們可以順著祂的真理法則過日子,那是蒙福的生命,是向著祂的心意靠近的心志。所以,拒絕謊言的靈,就是拒絕魔鬼惡者的靈進到我們心中,我們要倚靠真理的聖靈來引導我們,讓神的真理和聖靈成為我們言行舉止的依歸。

三、 不要作一個推卸責任的人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創世記4:9)該隱當然不是看守亞伯的人,但該隱是亞伯的哥哥,他當然有責任愛他、幫助他、成全他、照顧他。該隱不但沒有盡他應盡的責任,反而嫉妒他、恨他、殺害他。我們也絕對相信,該隱不是第一天對亞伯不好,他們從小一起長大,也一起學會很多關於上帝的事情,所以他們都懂得要獻祭給神,但是顯然該隱並沒有把亞伯當作同心合意的夥伴,反而把亞伯當作是競爭、比較的對象。當該隱覺得輸給亞伯的時候,就把責任推給上帝,怪罪上帝(跟他爸媽犯罪後的反應一模一樣),因為他裡面的罪咎感,讓他加深對上帝和亞伯的不滿;最後,他失控把亞伯給殺了,還把責任推卸給上帝和其他人。

  我們也常會落在不負責任、推卸責任的問題中,「關我什麼事?」或「不關我的事!」的情緒反應,讓我們逃避我們該盡的責任。在家中,很多時候我們會說:「那不是我的事、關我什麼事?」難道家裡有任何事情,你不該盡力地去成全、幫助嗎?家裡出了任何問題,你不去盡力補上、堵住破口嗎?難道家出了問題,你自己可以毫無影響嗎?這讓我們想到保羅所說的:「身體和肢體」的關係,哪有身上一個肢體受傷,我們會沒有感覺?不受影響?或是輕易切割呢?有些人在職場中也是如此,如果可以盡己力去幫助和成全的事情,只因為你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就可以袖手旁觀,認為那不關我的事,難道公司不好,你就會比較好嗎?還是,你認為換一個公司不就得了?你對所在的公司或單位,是帶來建設和幫助,還是導致破壞和混亂就不負責任離開的人呢?

  人們面對社會問題也是如此,不能是漠不關心的態度,因為社會的混亂,絕對影響到我們的敬虔,所以保羅提醒我們:「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這是好的,在上帝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提摩太前書2:1-3)基督徒對教會的態度更是重要,絕不能有事不關己的心態,因那是我們心靈的家、是我們邁向永生的家、是永生神的家,你怎說不關我的事呢?務要積極地建造教會、保護教會、建造屬靈的家人,就是上帝的兒女。否則,當有一天他們落在死亡的權勢和結局,並沒有真正重生得救的時候,我們豈能向上帝說:「我豈是看守我弟兄的呢?」不要認為傳福音給那些還不認識主的人,牧養並保守他們的靈魂不致被魔鬼擄去、不致落在陰間、不致滅亡不關我的事,因為上帝賦予每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有神聖的使命~「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所以我們不能推卸責任,當盡心竭力地完成上帝給我們的託付。

結語

  神所悅納的祭,是一個「合神心意的生命」所獻上的祭;在神的眼中,人的生命永遠比祭物本身更重要。若是我們不了解上帝所要的,就很容易落在該隱的錯誤和毀壞裡。讓我們不斷地提醒自己,也懇求聖靈不斷地更新我們,不要作一個脾氣暴躁、情緒失控的人,不要作一個說謊者,也不要作一個推卸責任的人,好讓我們的生命可以蒙神的悅納,使我們的敬拜和讚美、感恩和事奉,都可以成為馨香的祭達到上帝面前,也看見祂的祝福滿滿、恩典豐沛地與我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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